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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第十一批农业部定点市场的通知

时间:2024-07-22 15:16:0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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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第十一批农业部定点市场的通知

农业部


关于批准第十一批农业部定点市场的通知

农市发[200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渔业)厅(委、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有关定点市场:

  为健全完善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农业部全国“菜篮子工程”定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批准北京城北回龙观大钟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96个市场为第十一批“农业部定点市场”。

  各定点市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市场运作,提高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示范作用;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及时向农业部信息中心报送交易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信息服务工作;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切实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参加农业部门举办的相关工作会议、培训及交流活动,提升发展档次和水平;建立报告、报表制度,定期向所在地县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反馈重大工作动态和经营、服务情况。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定点市场的联系,强化指导、扶持和服务,共同促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

  附件:第十一批农业部定点市场名单

   农 业 部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第十一批农业部定点市场名单

1
北京城北回龙观大钟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2
北京锦绣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3
天津市宁河贸易开发区综合批发市场

4
河北藁城市禽蛋市场

5
河北永清县大辛阁蔬菜批发市场

6
河北任县蔬菜批发市场

7
河北沧州市红枣批发市场

8
山西怀仁县瓜果蔬菜批发市场

9
山西太原市城东利民果菜批发市场

10
山西长治市金鑫瓜果批发市场

11
山西忻州市忻府区超市菜果批发市场

12
山西阳泉蔬菜瓜果批发市场

13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鸿鼎农贸市场

14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三段地活畜交易市场

15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北方马铃薯批发市场

16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蔬菜交易批发市场

17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兴北蔬菜批发市场

18
辽宁朝阳市果菜批发市场

19
辽宁丹东东港黄海大市场

20
大连绿嘉侬果菜批发市场

21
吉林省延边长白山特产品批发市场

22
吉林省长春市北方三辣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23
吉林省东丰县那丹伯牲畜交易市场

24
吉林省榆树市五棵树镇蔬菜批发市场

25
吉林省通榆县鹤翔农产品批发市场

26
黑龙江五大莲池市龙镇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

27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水产品批发市场)

28
黑龙江绥化市果菜批发市场

29
江苏宜兴市瑞德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30
江苏徐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31
江苏无锡市猪肉批发交易市场

32
江苏常州武进夏溪花木市场

33
江苏南京果品中心批发市场(南京农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34
浙江湖州浙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

35
浙江江山农贸城(江山白菇批发市场)

36
浙江慈溪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37
安徽安庆市龙狮桥蔬菜批发市场

38
安徽黄山茶城

39
安徽马鞍山市安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40
安徽濉溪县中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41
安徽铜陵市蔬菜专业批发市场

42
福建石狮市水产品批发市场

43
福建南安官桥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44
福建将乐县果蔬批发市场

45
福建顺昌县绿鑫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46
福建南靖县丰田镇兰花市场

47
江西上饶市赣东北农产品批发大市场

48
江西南昌县三江蔬菜批发市场

49
江西鄱阳湖国际水产城

50
山东利津县北岭蔬菜批发市场

51
山东成武县大田集镇大蒜蔬菜批发市场

52
山东临邑县临南蔬菜批发大市场

53
山东济阳县曲堤蔬菜批发市场

54
山东泰安泰山红西红柿专业批发市场

55
青岛胶州市蔬菜果品批发市场

56
河南省西峡县双龙香菇批发市场

57
河南省新乡农贸综合批发大市场

58
河南省郑州市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

59
河南省南阳果品批发交易中心果蔬市场

60
河南省黄泛区农产品批发市场

61
湖北咸宁市咸安区宏大农贸市场

62
湖北通城县隽水农贸市场

63
湖北英山农产品批发市场

64
湖南常德市农产品大市场

65
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多亭农产品大市场

66
湖南吉首市乾州农产品市场

67
广东江门市白沙江南蔬菜禽畜批发市场

68
广东徐闻农产品交易市场

69
广东国兴农产品综合物流中心

70
广西桂林市阳朔县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

71
四川绵阳高水蔬菜批发市场

72
四川达州市畜牧交易市场

73
四川广安市武胜县优质仔猪产地批发交易市场

74
重庆市黄水黄连产地批发市场

75
贵州兴义市万屯牲畜交易市场

76
贵州遵义坪丰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

77
贵州威宁县雪山镇牲畜交易市场

78
贵州盘县畜产品批发市场

79
云南康乐茶叶交易中心

80
云南鹤庆县辛屯镇新登肥猪交易市场

81
陕西西安朱雀农产品交易中心

82
陕西咸阳新阳光西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

83
陕西桐川市耀州区耀川路果蔬批发市场

84
陕西汉中市城固县小河桥蔬菜瓜果批发市场

85
甘肃省兰州市张苏滩瓜果批发市场

86
甘肃省临夏州金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87
甘肃省啤酒原料中心批发市场

88
甘肃省陇西县首阳镇蔬菜果品批发市场

89
青海西宁乐家湾畜产品批发市场

90
新疆奇台县天和市场

91
新疆阿克苏市人民市场

92
新疆塔城市黎明农贸综合市场

93
新疆大仓果品批发市场

94
新疆昌吉市园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95
新疆兵团农四师六十六团界梁子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

96
新疆兵团农二师二十一团制干红辣椒批发市场



邢台市烟尘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


邢台市烟尘管理暂行办法


邢市政[1984]92号 1984年7月31日


  为消除烟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各种锅炉、工业炉窑和排烟装置,都必须有消烟除尘设施,使其有害物质的排放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排烟装置在正常运行期间,烟尘黑度不得超过林格曼一级;在起炉和特殊情况下短时阵发性排放(每小时累计不超过10分钟),不得超过林格曼二级。
  排烟含尘量不得超过每标准立方米200mg。
  电站锅炉排放的烟尘要符合国家工作“三废”排放试行标准(BBJ4-73)第十条规定。
  烟尘排放由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测定,提出数据作为收、免、减速排污费和罚数的依据。
  第二条 现有各种炉窑要积极地进行消烟除尘技术改造,一九八七年底以前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每小时蒸发量一吨以上锅炉,要淘汰手工投煤方式,采用链条炉排或往复排等机械送料的燃烧方式,并配备除尘器。
  (二)每小时蒸发量一吨以下锅炉、茶炉要采用简易煤气,双层炉排、明火“反烧法”或实行其它先进有效的方法改炉和安装除法器相结合的方式。
  (三)服务行业和集体单位的生活炉灶,要发动群众进行炉灶改造,消烟除尘,对治理不积极污染较严重的单位,要限期治理。
  (四)采用湿法除法的炉窑,应对废水进行处理,其排放要求达到国家标准。
  第三条 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炉窑;新安装(包括更新)锅炉事前必须制定消烟除尘方案,报市环保部门审查同意,严格招待消烟除尘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竣工后由市环保部门验收,签发《三同时验收合格证》,方可投产使用。对于不执行“三同时”规定者,不准投产使用,并可处以罚款。
  第四条 新制造出厂的锅炉,必须采用机械燃煤或其它方式消烟除尘。新生产的小型茶炉,要采取有效的消烟除尘措施,烟尘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否则环境部门有权停止其产品的销售及安装使用。
  第五条 凡生产除尘器,机械炉排不饲式燃煤机、煤气发生室等消烟除尘设备,必须经市环保有关部门鉴定批准。
  第六条 加强对司炉工的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按劳动部门的规定,对司炉人员进行消烟除尘教育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发给司炉证,无司炉证的工人严禁独立操作。
  第七条 无论建设新区域还是改造老区域,都要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和联片供暖。邻近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修建集中供热的费用由用热单位按用量共同集资。
  第八条 燃料供给部门要把低硫、低挥发份的燃料优先供给民用,逐步增加成型煤供应量。
  第九条 凡认真执行本暂行办法,消除烟尘污染有下列事迹者,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烟除尘取得显著成绩者;
  (二)为治理烟尘污染,进行技术革新或科学研究取得较大成果者;
  (三)对烟尘污染危害积极进行检举,提出改进意见并积极协助搞好治理者。
  第十条 对违反本暂行办法,烟尘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单位,要分别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赔偿损失、罚款、集产治理的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者,要追究其单位领导人员、直接责任者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有污染的炉窑都必须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要加倍收取排污费。
  第十一条 消除烟尘污染是炉窑单位的责任,各级环保机构、人民团体,街道基层组织、居民群众均有权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监督和检举,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发布《巨灾保险数据采集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发布《巨灾保险数据采集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保监发〔2009〕52号


各保监局、保监会机关各部门,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保标委)制定了《巨灾保险数据采集规范》(标准编号为JR/T0054-2009),并通过了审查,按照《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张炎、李伟华

  电 话:010-66290330,010-66286109

  传 真:010-66290335

  电子邮件:biaozhun@iachina.cn
                    二○○九年四月三日